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十二部委《關于進一步治理整頓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的通知》,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一個部門決定自即日起至2008年1月31日,開展集中治理整頓互聯網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專項行動,特通告如下:
一、 本通告所稱非法“性藥品”廣告,是指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內容的違法藥品、保健食品、消毒類食品以及性仿真器械等廣告。
二、凡在福建省的各類網站必須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一周內全面清查網站中含“性藥品”和性病治療內容的廣告、信息、網頁和鏈接,認真查驗、核實有關廣告審批、證明材料,嚴格廣告審查發布程序,未經審批、擅自篡改審批內容的違法藥品、醫療、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等廣告不得發布。
三、 全面清查期限結束之日起,凡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在網上發布治療性病廣告及信息的,由衛生部門一律按非法行醫查處;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或擅自篡改其內容發布治療性病廣告的醫療機構,由衛生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或責令其停業整頓、吊銷有關診療科目,并移交工商部門依法查處。
四、凡未經藥監部門審批,在網上發布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內容的違法藥品、保健食品廣告及信息的,由藥監部門依法對相關的藥品采取行政強制措施,依法暫停該產品的銷售。對含有上述低俗的消毒產品廣告及信息,由工商部門對廣告進行查處,同時通報衛生部門,由衛生部門依法對產品進行查處。
五、凡設計、制作、代理、發布網站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的,由工商部門依照廣告管理法律法規予以查處;情節嚴重的,暫停廣告業務,直至取消廣告經營、發布資格。
六、未取得營業執照號從事網絡廣告發布、網絡交易及其它經營活動的,由工商部門及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取締。取得廣告發布資格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都未查驗藥監部門、衛生部門審批證明,違法發布“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的,由工商部門從嚴從重查處,暫停其藥品、醫療服務等廣告發布業務。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廣告發布資格。
七、 凡被工商部門、藥監部門、衛生部門認定為非法涉性廣告及信息、違法行為仍拒不改正的,由相關監管部門通知通信管理部門對其網站予以關閉。
八、 凡未經藥監部門、衛生部門審批,各網站發布的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將按照國務院新聞辦《關于迅速刪除網站違法活動性藥廣告的通知》,立即予以刪除。
九、凡嚴重違反網絡文化管理規定發布不良廣告的,由網絡文化行業主管部門取消其該項業務許可,通信管理部門取消其相應許可項目,工商部門依法辦理變更登記或注銷登記。
十、 凡在網上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造成嚴重社會危害,構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門立案查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主管的媒體單位網站,要在治理整頓中起帶頭作用,堅決抵制和拒絕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
十二、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對互聯網站發布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舉報。舉報電話:0591-875803001 87714242
該通知引用于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網站通知:http://www.fjca.gov.cn/docc/toc_show.aspx?key=1420
廈門網盛科技網絡部
2008-03-21